上海师范大学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管理制度


时间:2018-05-17   浏览:3033

 一、能源资源消耗统计人员要求

 上海师范大学节能办能耗统计专员负责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处理和汇总的归口管理,确保数据及时、准确,对日常节能与环保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各二级单位节能工作组负责配合完成能源计量数据的采集工作,保证数据及时、准确。

 能源计量管理人员应通过相关部门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并建立和保存能源计量管理人员的技术档案。

二、能源计量器具管理

 各二级单位(包括后勤保障部门)应备有能源计量器具量值传递或溯源图,其中作为用能单位内部标准计量器具使用的,要明确其准确度等级、测量范围、可溯源的上级传递标准。

 能源计量器具应实行定期维护、保养和检定(校准),凡不符合要求的或超过检定周期的计量器具一律不准使用。

三、能源资源消耗统计管理

 学校建立能源统计报表制度,能源统计报表数据应能追溯至计量测试数据记录。各二级单位应积极配合学校节能办统计能源数据。

 能源计量数据记录应采用规范的表格式样,建立测试记录表格应便于数据的汇总和分析,应说明测量与记录数据之间的转换方法或关系。

 学校依托节能监管平台建立能源管理中心,对电、气、油等大功率用更设备及系统的用能情况实施重点监测,利用计算机技术实现能源计量数据的网络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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