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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电梯相关人员的职责
第一条 主管人员职责
1、全面管理电梯设备投入使用后的日常工作。
2、组织制定电梯管理规章制度。
3、按照国家电梯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严格管理。
4、监督电梯管理人员和维保人员对电梯管理制度的实施。
5、组织电梯维修保养工程的施工方案。
6、定期组织作业人员的培训工作。
7、严格执行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第二条 电梯管理人员职责
1、协助主管领导管理电梯使用的日常工作。
2、组织落实电梯管理各项制度实施的方案。
3、严格按照国家电梯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4、负责组织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完成维保任务。
5、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和不良隐患。
6、协助主管领导按时申请电梯定期年检。
第三条 维修保养人员职责
1、维修保养人员必须经过维修、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取得有关部门核发的特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2、严格执行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3、按照国家电梯技术规范,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确保电梯正常安全进行。
4、负责完成电梯的维修保养及急修、零修、大修、值班的任务。
5、严格执行正常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能及时解决。
6、实事求是填写好维修保养报表,做好记录及时呈报归档。
第四条 操作人员职责
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及格,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严禁擅自离岗、请无证人员顶岗驾驶。
2、操作人员必须熟知电梯的使用特性,严格按操作程序使用。维持电梯运行秩序,引导乘客遵守安全乘梯规定,有序上下电梯。
3、严禁超载运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强腐蚀等危险品乘坐电梯。
4、熟悉掌握和处理电梯紧急情况的技能。电梯如发生电源失控、停电等异常情况,应保持镇静,同时采取应急措施施救。
5、爱护设备、保持电梯的整洁,配合大厅层面清洁工做好保洁工作。防止人为造成设备损坏事故。
6、填写电梯运行维修情况记录,做好电梯运行的交接班工作及记录。
第五条 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制定工作计划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2、组织落实安全制度的实施方案,检查实施情况。
3、负责对全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管理体制、作业程序、安全操作规程等方面的安全教育。
4、有计划地进行巡回安全检查,严格遵守安全规程进行电梯作业,杜绝不安全行为和消除不安全状态;防止事故的发生;确保作业者和第三者的安全。
5、积极组织紧急求援演习。
第六条 档案管理人员职责
收集电梯设备的有关资料,对电梯设备相关资料进行分类、整理、存档。
第二章 安全操作规程
第七条 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维修保养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电工操作证”和“电梯维修工操作证”。
2、电梯维修保养时,不得少于两人;工作时必须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去做,严禁酒后操作;工作中不准闲谈打闹;不准用导线直接已坏的层门门锁开关。
3、工作前,应先查自己劳保用品及携带工具有无问题,无问题后,才可穿戴及携带。
4、电梯维修保养时,一般不准带电作业,若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监护人,并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5、电梯在维修保养时,绝不允许载客或装货。
6、熟练掌握正确安全使用本工种常用的机具,以及吊装、拆卸安全规定。
7、必须熟练掌握触电急救方法,掌握防火知识和灭火知识,掌握电梯发生故障而停梯时援救被困乘客的方法。
8、必须掌握事故发生后的处理程序。
第八条 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
1、电梯司机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国家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2、对工作认真负责,热情为乘客服务,上班前不喝酒,有充足睡眠。
3、熟悉所驾驶电梯的原理、性能、熟悉掌握驾驶电梯和处理紧急情况的技能。
4、做好轿厢、厅门门踏滑动槽和其它负责区域内的清洁工作。爱护电梯设备,防止人为造成设备损坏事故,当发生事故和故障时,不乱动设备,及时通知维修人员。
5、配合维修人员修理电梯时,精神集中,接受维修负责人的统一指挥,指挥人员下达的操作指令,必须应答并复述后再操纵电梯。
第九条 乘客安全操作规程
1、乘客每次开启厅门进入轿厢之前,必须看清轿厢位置,然后才能进入轿厢,切勿一开厅门就进去,以防坠落事故。
2、当轿厢停站开门时,任何人都不能停留在轿厢与厅门之间,以免电梯突然起动而发生危险。
3、禁止在轿厢内吸烟、吐啖、乱丢杂物,保持轿厢清洁。
4、不准运载大件超重超高物品,严禁超载。
5、乘客在轿厢内严禁带进易燃、易爆、潮湿和有毒危险物品。
6、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如发现异常响声、不平层、不关门起动和其他故障时,应立即停止使用,通知检修人员。
第三章 电梯锁匙管理
第十条 电梯锁匙管理
1、电梯锁匙须由电梯管理员或电梯司机持有和使用。
2、使用电梯锁匙必须熟悉电梯的运行原理,确保电梯安全运行。
3、开启电梯厅门必需使用专用锁匙,不许强行打开厅门。
4、开启电梯厅门前必须确认电梯已经停止运行,并且确保因轿厢不在该楼层时不坠落井道。
5、电梯机房必须上锁,锁匙由当班电梯司机或管理员管理,不许无关人员进入机房。
6、电梯司机在交接班是应做好锁匙交接并书面记录,防止电梯锁匙遗失。
第四章 常规检查
第十一条 严格按照国家电梯技术规范,对电梯运行情况、维修保养情况、设备发生什么故障,处理过程,有无隐患故障,逐条填写作业单,电梯维修管理人员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检查。
第十二条 电梯日常检查主要有巡检、日检、周检、月检、季检、年检。
1、巡检:在电梯运行前后及交接班时,电梯维修工采用询问、手摸、耳听、目视等方法,检查电梯运行情况,来判断电梯工作状态。制动器系统是否正常工作;曳引机工作温度是否正常、有无异声;控制柜上指示仪表是否正常;电气线路及电器元件工作是否正常,有无脱线或电器件损坏问题;整个电梯在运行时,有无不正常的现象出现,将巡检情况填入电梯维修工作日志内,同时也将情况记入交接班记录本内,重大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领导。
2、日检:由电梯维护人员查易损易松动的零件,查安全装置运行情况,查电气柜、层、轿门、开门机构等。发现问题能修理,理应及时停机修理,并将维修情况记入电梯维修日志中,并设法处理。检查机械装置各部分的连接件,有无松动,伤裂等问题;查曳引机工作情况,减速箱内蜗轮蜗杆啮合情况,制动器工作情况,整个曳引机温度、噪音情况,及有无漏油或油质、油量不合乎要求的问题;查曳引机工作的稳定性是否良好;查各种轮工作情况;查门机构部分工作情况;查曳引机绳有无断股滑运情况;查各种安全装置是否工作正常,有无隐患;轿层门联锁装置是否工作正常。
3、周检:由电梯维修工进行,每周半天停梯检查(双梯)。单梯依据具体情况制订停梯检修时间,目的是解决巡、日检无法解决的问题,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检查制动器的主弹簧、制动臂有无裂纹;制动瓦与轮间隙不符合要求时,要调整;紧固电梯各紧固件,检查各种安全装置,不符合要求时,要更换,或修理调整;检查曳引机绳在其槽内卧入情况,绳头组合装置是否牢固,平衡绳或链工作情况及安全情况;电气线路更换或电气元器件修理、更换、检查电气线路、接地装置、缓冲器在无问题,限速器绳、极限开关绳连接及工作情况;轿厅门检修,调整电梯平层准确度和舒适感。
4、月检:由电梯维修工进行,目的是根据一月电梯运行、维修情况,针对性的解决巡、日、周检无法处理的问题。周检中无法解决的,而又不影响电梯正常运行的问题,如对曳引机、安全装置、井道设施、自动门机构等全面检查。
5、季检:由专业技术人员与电梯维修工共同检查,综合一个季度电梯运行、维修情况,解决月检中无法处理的问题。如重新拧紧全部紧固件;曳引机漏油,油量、油质不合格要求解决;对曳引机张力不均要解决;查或调整导靴间隔,发现靴衬磨损严重时,要更换;查曳引机的同心度;查电气装置工作情况、安全装置工作情况等。
6、年检:由专业技术人员、主管领导及电梯维修工共同检查。一年来,电梯运行、维修情况,写出对本电梯综合评定意见,以确定电梯检修日期及内容。对电梯整体做详细检查,特别对易损件要仔细检查,根据检查结果来判断,电梯是否需更换主要零部件,是否要进行大修或专项修理或需停机进一步检查。
第十三条 定期检查电梯各主要机件、部位润滑及清洁换油情况。
1、机房内有关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2、轿厢内有关设备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3、轿厢顶部有关装置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4、层站有关装置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5、井道底坑有关装置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第五章 维修保养管理
第十四条 严格按照维修保养技术规范
1、保养维修人员进行工作时,应通知使用单位或上级管理人员,不得载客或载货,并在层门处悬挂检修停用指示牌。
2、断开相应的安全开关
(1)在机房时,将电源总开关断开。
(2)在轿顶时,将安全钳联运开关断开。
(3)在底坑时,将检修按钮箱急停开关断开或再将限速器涨紧装置安全开关断开。
3、使用移动灯具需用不高于36V低压灯,并带防护罩。
4、维修保养操作时需由两人以上相互密切配合进行,如有司机配合,司机须按维修保养人员命令,进行操作。
5、严禁维修人员站在井道外或探身井道内地坎处做保养维护工作。
第十五条 建立日常检查与保养制度
1、每月对各种安全装置进行检查。电气控制系统中的各种接触器、继电器、保险器、电抗元件等进行检查,各接线端接触是否良好,各触点工作是否正常。遇到故障及损件发生后,马上加以调整和修理。
2、每年进行一次技术检验,详细检查机、电、安全设备和主要零件磨损程度,以及修理更换损坏或超过允许值的零部件。
3、做好保养和维修记录,是保证电梯正常运行极为重要的基本资料。保养人员必须要有熟练排故障的技能,还必须要有有效的方法,但必须在准确判断故障以后再进行维修。
第十六条 建立电梯维修保养工作考核制度
根据电梯日常运行状态,零部件磨损程度、运行年限、频率、特殊故障等,日常维修保养已无法解决时,为保证电梯继续安全运行,把电梯存在问题及解决的办法,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一般情况下,电梯运行2年后应中修,运行5年后应大修。
第十七条 电梯设备事故处理方法
根据电梯设备事故(损坏、损失)所造成的影响程度,划分类别及处理方法,填写事故报告单,内容主要有:填写单位、设备编号、名称、型号规格、事故发生时间、地点、责任者、工种、等级,以及损坏、损失程度,事故经过和原因。本单位处理意见,防止措施,事故分析人员和上级主管部门意见等。
第六章 定期报检制度
第十八条 定期报检制度
1、电梯交付使用前,工程部将全部安装、调整资料文件整理归档,并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验收,取得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2、电梯投入使用后,维修保养部负责一年以上的保修工作,建立保养、维修档案。
3、维修保养人员认真对电梯整体设备运行全面检查,并做好运行记录表,如在保养过程中发现问题,维保人员负责及时处理。
4、电梯使用一个月后,维保人员对电梯主要安全设施进行检查。
5、电梯使用两个月后,维保人员对机械、电气设备进行认真检查、调整和维修保养工作。
6、电梯使用一年后,维保部组织维保人员进行技术检验,详细检查机械、电气部分,根据堆部件磨损程度,及时更换损坏的零部件,确保电梯安全正常运行。
7、维修保养人员必须坚持“工作单“回签制度”。
8、若电梯停止使用后,要求恢复电梯使用,必须由维保人员进行仔细检查、维护和试运行后,并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请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9、若电梯发生事故,及时上报有关部门,经维修人员修复和做好记录,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0、电梯使用单位对电梯进行大修、整改、升级改造的,经维修人员检修、更换主要配件、试运行及做好检修记录后,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11、对电梯使用期限到期的电梯,经维修人员检修后,报国家电梯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年检。
第七章 档 案
第十九条 电梯技术档案管理
1、档案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建立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并进行分类、整理、存档。
2、电梯技术档案资料应包括的内容:
(1)电梯制造厂提供的资料和技术文件;A、装箱单;B、产品出产合格证;C、机房井道布置图;D、使用维护说明书;E、动力电路和安全电路的电气示意图及符号说明;F、电气敷线图;G、门锁装置、限速器、安全钳及缓冲器形式报告结论副本等。
(2)电梯安装、调试、验收资料和文件;
(3)电梯机房、井道的土建图结构及建筑图;
(4)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起重机械准用证;
(5)其它文件资料,包括工作记录、往来文件、业务通知、信函、 技术资料的分类、整理、存档。
3、电梯原始记录应包括
(1)设备登记记录;
(2)电梯运行情况记录;
(3)保养记录(保养报告书、定期保养作业计划);
(4)维修记录(维修材料消耗记录);
(5)故障记录(故障运行异常情况记录);
(6)日、月、年检记录;
(7)日运行记录;
(8)其它原始记录(验收记录);
4、安装、大修、急修、零修、改造的记录保管。
5、电梯的技术资料是使用、维护电梯的依据,只能提供相关人员阅读参考。
6、相关人员借阅有关电梯技术资料时,须进行登记签名,不得损坏有关资料。
7、档案管理人员必须收集齐全电梯技术资料,妥善保管,不外传、不丢失。
第八章 意外事件和事故求援措施及求援演习
第二十条 意外事故应急处置
1、当电梯在运行中,突然发生停驶或失控时,应立即揿按急停、警铃按钮,并严肃劝阻乘客切勿乱动,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设法使乘客安全撤出轿厢。
2、运行中的轿厢突然停在两层楼之间,首先切断轿厢内控制电源,通知维修人员找出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再投入运行。
3、限速器、安全钳动作,将轿厢夹持在导轨上时,应切断控制电源,通知维修人员找出原因,故障排除后,方可再投入运行。
4、发生火灾或地震时,应保持镇静,尽快将乘客送至安全层站离去。关闭厅门、轿门、切断电源停止使用或交消防人员使用。
5、电梯的电气设备发生燃烧时,应立即报告有关部门并及时切断电源,使用干粉、1211、二氧化碳等灭火器灭火。
6、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时,应立即停梯并切断电源,报告有关部门,协助抢救受伤人员,保护好现场。
第二十一条 救援演习
1、每年组织1至2次摸拟紧急救援演习。
2、演习人员必须熟知各种意外事件和事故的应急处置方法。
3、演习中严格按照有关电梯的意外事件和事故紧急救援方法进行。
4、演习结束后进行全面总结,作好下一次演习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