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0年度申请租住教工周转房的通知


时间:2010-06-13   浏览:2085


 
为进一步解决教职工住房问题,学校加强教工周转房的管理,清理并新增了部分教工周转房房源,现经学校周转房领导小组批准,将计划安排外的空余教工周转房提供给学校住房困难或工作需要的教职工租住。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申请对象:学校在职教职工。
2、租住期限:6-12个月(含6个月)。
3、申请材料:按要求填写申请表(附件一)上有关内容。
4、房屋租金:见附件二。
5、受理申请时间期限:即日起至2010年6月23日。
6、办理地点:徐汇校区 行政楼 608室
奉贤校区 行政楼 121室
7、注意事项:已递交申请的教职工无需重复申请。
8、学校教工周转房领导小组将视申请对象具体情况和房源情况,审核确定入住人员。
9、审核通过的人员,须与资产管理处签订《周转房租住协议》并办理相关手续。
10、申请过程中有何情况和问题,请与资产处房产科联系。
联系人:王佩丽    联系电话:64323153
 
 
上海师范大学资产管理处
2010-6-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