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规定和规章规定,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受委托,对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爱心屋物资采购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特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4、其他资质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的经营范围;
(2)如果供应商提供的主要货物不是自己制造的,供应商应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或其他证明货物来源途径及售后服务的证明材料;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投标;
(4)具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及维修、维护人员,且能提供良好的技术、服务支持。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上海师范大学学生工作部(处)爱心屋物资采购
2、招标编号:JSZB1706272-C43
3、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1)学生工作部(处)爱心屋物资采购,学习用品、日常洗护用品、电子产品等(具体项目内容、管理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相应规定为准)
(2)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5、交付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6、交付地点:上海师范大学
7、采购预算金额:12万
8、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发展。
三、需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
2、税务登记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被授权代表身份证。
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原件审阅后退回。
四、领取时间、地点
凡愿参加的合格供应商可于2017年7月10日—2017年7月14日(9:00—11:30,13:00—16:00,国定假日及双休日除外),委托被授权代表人携带上述需提交的资料至瞿溪路350号1706室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每本400元,售后不退。
五、报价截止时间、报价时间及报价地点
报价截止时间、报价时间:2017年8月2日9:00
报价地点:瞿溪路350号17楼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上海师范大学 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路100号 地 址:瞿溪路350号17楼
联系人:柏老师 联系人:陈 瑜
电 话:64324942 电 话:53087656-139
传 真:64324942 传 真:33188249
上海健生教育配置招标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