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固定资产报废申请的通知


时间:2014-02-14   浏览:1064


 
各单位: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学校将启动2014年固定资产报废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废申请程序
        各使用单位申请本部门的家具、仪器设备报废,请填写相关申请表,并根据拟报废资产的类别报送到相关部门,属于教学科研仪器设备的,到设备处办理;属于家具类的,到资产管理处办理;属于图书资料的,到图书馆办理。
二、报废申请时间
        请各部门于2014年2月28日下午5时前,将《报废申请表》交到相关部门汇总审核。符合报废条件的,校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将按照规定程序,统一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凡未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报废的资产,应在本部门妥善保管,不得自行调剂搬动,不得自行拆卸零部件,更不得擅自进行变卖处置。
三、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可申请报废
      (一)资产使用期已满,电脑满7年,其他满10年。(以2013年为准)
      (二)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不能正常使用的;
        2、确因技术落后而无使用价值的;
        3、因频繁使用,精度下降,功能失效,结果不可靠,达不到教学和科研要求的;
        4、确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不能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而无修复价值的。
四、申请报废的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必须保证申请报废的仪器设备及配套部件的完整性。
      (二)申请报废的资产属家具类的,如在办理新增入库手续时是按整套件的,该家具应整套齐全。
      (三)仪器设备报废请填写“设备报废申请清单”(excel电子表格),电子表格请从设备处主页/相关下载的页面中下载。“安置地点”请填写设备存放地点所属的校区(徐汇或奉贤)。
设备处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4322289;资产处联系人:王老师,联系电话64322520;图书馆联系人:岳老师,联系电话 64322720。
校固定资产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四年二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