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5-09-17 浏览:2139
各学院、各单位:
根据国家新的公务车管理要求,学校决定对全校(含资产经营公司及所属单位、后勤实业中心、接待服务中心)拥有的机动车辆进行一次全面的梳理登记工作,包括产权非上海师范大学的机动车辆。
请各部门在2012年机动车核查信息的基础上补充、调整。具体要求如下:
1、 请各单位对现有车辆按照要求填写“上海师范大学车辆梳理登记表”,并由主管领导签名;
2、 有效期内的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黄标车除外)
3、 产权证复印件;(新登记车辆)
4、 本部门公务车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以上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请于2015年9月25日16:00前交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凡是漏报、瞒报、迟报的,按固定资产管理有关制度追究相应责任。
联系人:陈卫超 联系电话:64322289
邮箱:chwch@shnu.edu.cn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一五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