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6-03-03 浏览:2826
2016年仪器设备的报废流程与2015年相同(详见附件)。具体要求如下: 1、 以学院(部、处)为基本申请单位。以下简称“部门” 2、 由部门设备管理员负责收集本单位仪器设备报废信息,并按要求转入本年度的待报废库。 3、 部门设备管理员在管理系统中填写“项目变动单”,将本部门要报废的仪器设备转移到下列相应的单位(在“设备处其他管理”下) 徐汇2016年度待报废库(需要在徐汇校区回收的仪器设备); 奉贤2016年度待报废库(需要在奉贤校区回收的仪器设备); 4、 打印变动单,由部门设备管理员和主管领导在申请单位栏签名后,提交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5、 由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组织审核,如果有设备不符合报废条件,相关变动单将被退回部门调整后,重新提交。 6、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审核通过后,将回收仪器设备,并上报报废数据。 7、 有牌照的机动车辆请单独填写“上海师范大学机动车报废申请表(2015版)” ,请从设备处主页/相关下载的页面中下载。 8、 能够继续使用的设备或遗失的设备一律不得申请报废,否则将予以通报批评。 设备处联系方式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64322289 地点:徐汇校区10号楼209室 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6年3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