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03-27 浏览:456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和我校设备家具年度清查办法,2019年度的设备家具清查工作定于4月1日开始,到4月30日结束。各学院和部门以“仪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平台”的数据为依据,进行设备家具清查。清查的范围:入账日期在2019年3月31日以前的设备家具。为了保证清查活动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查工作机构
1、由学院部门主管领导、固定资产管理员及有关人员组成学院或部门清查工作小组。
2、工作小组应按照学校统一的清查计划和时间节点,组织、动员和指导本学院或本部门教职员工,认真开展设备家具清查工作。
二、清查方式
1、学院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通过校园信息门户网站登录后进入“设备家具与实验室管理平台”,点击“资产管理系统”,对设备家具的领用人、存放地点、领用部门等信息进行核对和调整。
2、学院和部门必须对各下属账户内的全部设备家具进行清查,清查方式由各学院或部门自行决定。
3、学院或部门领导应加强督促、指导,保证清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4、 学院或部门固定资产管理员在本单位完成自查之后,将本单位的自查情况统计、汇总后向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提交学院或部门自查报告(请以纸质和电子文档两种方式同时提交)。
5、学院或部门的自查报告需要包含:采用的自查方式、自查情况分类统计和汇总、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处理措施等,并附上电子版设备家具清单(请以 “上海师范大学仪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系统”中,入账日期在2019年3月31日以前的数据为依据,如有问题请及时调整,或在自查报告中说明)。纸质的自查报告必须由学院或部门的主管领导、固定资产管理员签名,并加盖学院或部门的公章。
6、如有待查或报失的设备家具,请在自查报告最后附上待查或报失的设备家具清单。报失设备家具必须同时提交报失报告,学校将根据报失报告认定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清查时间节点
1、2019年4月1日——4月3日,各学院或部门成立清查工作小组,拟定本部门的自查方式,进行自查动员。固定资产管理员要为本部门自查做好必要的前期准备工作。
2、2019年4月4日——4月30日,各学院或部门对下属账户内的设备家具进行一次全面的帐物核对;5月8日前学院提交自查报告。
3、2019年5月9日——2019年5月19日,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对各学院或部门的清查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统计和汇总。5月20日在校园网上公布本次学院和部门设备家具清查的情况(作为本年度学院和部门自查评分依据)。
4、2019年6月,主管部门对自查情况进行核实。
5、2019年10月,主管部门组织人员对有关学院和部门的设备家具进行抽查,并公布抽查结果(作为本年度学校自查评分依据)。
四、联系方式
此次自查期间,如有问题请致电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科。
联系人:陈卫超
电话:64322289
地点:徐汇校区10号楼105室
特别提醒:
1、5月校园网公布自查情况和10公布的抽查情况将作为部门年度绩效考核和学校固定资产盘点的重要依据。
2、对于不配合自查工作的部门或个人,将暂停对其购置的设备家具固定资产提供入账服务,直至其完成自查工作。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2019年3月27日
附件1:关于《仪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平台》的几点说明:
1、账物相符的设备家具必须填写领用人,领用人必须是在职在编的教职员工(以人事处名册为准)。非在职人员(如退休、调离、校外协作、研究生等)领用或保管的设备家具,要重新调整和确认领用人,并做好设备家具交接手续。
2、非在职在编人员因工作关系,需要继续使用该设备家具的,可采取借用的形式,以借用人的身份使用该设备,同时要妥善保存好借条,防止固定资产流失。此类信息不需要在自查报告和清单中注明。
3、仪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平台是2014年4月启用的网络版管理系统,涉及设备家具和实验室等多项管理内容。与设备家具有关的所有管理操作,请点击进入“资产管理系统”。
4、新的管理系统采用了新的设备家具编号规则(10位编号),固定资产:8位流水号+FF(例:20140001FF);低值仪器:8位流水号+DD(例:20140002DD)。
5、2014年4月1日前入账的仪器设备在系统中的编号(10位)和设备标签上的编号(8位)是不一致的。管理系统是在原设备编号的后面加FF或DD。例:
原固定资产编号:21400001——现固定资产编号:21400001FF
原固定资产编号:F2140001——现固定资产编号:F2140001FF
原低值仪器编号:21410001——现低值仪器编号:21410001DD
原低值仪器编号:D2140001——现低值仪器编号:D2140001DD
因此,在查询2014年4月1日前入账的设备家具时,可以使用综合查询中的模糊查询方式进行查询(详见操作手册说明)。
2017年以前入账的家具编号规则见附件2。
6、存放地点:
——一般设备家具只要求选择设备家具所在校区(徐汇、奉贤或校外)。
——空调、大精仪器和实验室设备必须选择详细存放地点。
7、关于仪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平台的使用手册:请在“资产管理系统”中点击“工具下载”,然后在弹出页面中点击相应文件后面的“下载”。
附件2:家具与仪器设备信息数据合并管理说明
原家具资产信息数据(2016年12月31日以前正式入账的家具)已于2017年全部合并入“资产管理系统”。
原家具资产信息数据合并导入的依据:
家具资产信息中的资产名称、数量、总价和型号规格等信息与校财务处和上海市财政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保持一致,核对无误。
家具资产信息中的领用部门、保管人和存放地点等信息以原家具资产账的信息和上海市财政固定资产管理系统中的数据为依据。
另外,原徐汇校区家具资产编号和奉贤校区家具资产编号都是独立的,两校区的家具资产信息合并后,资产编号是不唯一的。因此,在数据合并时需要将原家具资产编号进行调整。
原家具资产在“资产管理系统”中的编号规则如下:
保持原家具资产的8位资产编号不变,在右侧增加2位保留位,以保证管理系统中资产编号的唯一性,并且和原仪器设备编号规则保持一致。
原徐汇校区家具编号增加的保留位为HF。
原奉贤校区家具编号增加的保留位为XF。
原仪器设备编号的保留位为FF(固定资产)或DD(低值设备)
实例
原资产编号 | 新资产编号 | |
原徐汇校区家具等资产 | 20120016 | 20120016HF |
原奉贤校区家具等资产 | 20120016 | 20120016XF |
原仪器设备资产 | 20120016 | 20120016FF |
2017年开始,所有固定资产统一由“资产管理系统”分配10位资产编号,如:20170002FF(其中最后2为是保留位FF)。
由于固定资产合并管理后,每年新购置的固定资产数量可能会超过1万台。因此,当每年新购置的固定资产数量达到1万台时,保留位的第一个字母会另外设置,以保证资产编号不重复。如:20170002A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