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教职工:
公共租赁房是本市推出的住房保障措施之一。本市首批公共租赁房(杨浦新江湾尚景园、徐汇华泾馨宁公寓)已基本建成并进入受理申请阶段。根据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的文件精神和学校与相关部门沟通情况,我校符合条件的教职工亦可申请入住。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供应对象:
1.新江湾尚景园项目面向杨浦、虹口、闸北、黄浦区各类单位及其职工(职工家庭)出租。
2.华泾馨宁公寓项目面向徐汇、闵行、长宁、普陀、黄浦区各类单位及其职工(职工家庭)出租。
二、公租房供应方式:
1.各区成立公租房租赁公司,对市筹公共租赁房统一进行申请受理、审核、选房、建立租赁关系等工作。
2.公租房以套为单位出租。单身职工可安排一套一居室,职工家庭可安排一套一居或二居室。
三、主要申请条件:
根据《市筹公共租赁房准入资格申请审核实施办法(试行)》精神,申请主体为单身人士或家庭。以家庭申请的,应当确定一名主申请人,其它家庭成员的范围限于主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申请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持有《上海市居住证》达到两年以上(之前持有《上海市临时居住证》年限可合并计算),且在沪连续缴纳社会保险金达到一年以上;
2.与本市单位签订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
3.在本市无自有住房或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4.申请时未享受本市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政策。
四、受理咨询时间:
1.华泾馨宁公寓由徐汇、闵行、长宁、普陀、黄浦区公共租赁房运营公司受理本区申请。上海徐汇惠众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公司定于2011年12月30日~2012年1月5日(共7天)接受咨询(元旦期间照常接受咨询)。
电话咨询:34698880转8890或8892(9:00—11:30,13:30—16:30)
来访咨询地址:田林东路8号(徐汇区青少年活动中心,周一至周五9:00—17:00)
2.在其它各区居住的教职工亦可按照本公告附件《华泾馨宁公寓项目各相关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受理联系方式》所列各区公共租赁房运营机构进行咨询。
3.馨宁公寓(华发路406弄)基本情况
房型 | 建筑面积(m2) | 可供套数(套) | 租金标准(元/月) |
一房 | 40m2~43 m2 | 508 | 1694元~1896元 |
两房 | 61 m2~64 m2 | 2246 | 2533元~2772元 |
三房 | 74 m2~79 m2 | 146 | 3033元~3311元 |
4.有关公共租赁房的更多信息和馨宁公寓房源情况,可访问以下网站:
上海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www.shfg.gov.cn
上海徐汇惠众公共租赁住房运营有限公司:www.shxhgzf.com
特此公告,望相互转告。
资产管理处
201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