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7-12-25 浏览:552
各单位: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将启动2018年固定资产报废程序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废申请程序
各使用单位申请本部门的仪器设备和家具等固定资产报废,请填写相关申请表,并根据拟报废资产的类别报送到相关部门:属于仪器设备和家具的,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办理;属于图书资料的,到图书馆办理。
二、报废申请时间
请各部门于2018年3月14日下午5时前,将仪器设备和家具的报废申请材料交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汇总审核;图书资料的《报废申请表》请于2018年1月19日下午5时前交到图书馆。
三、仪器设备和家具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两个条件的可申请报废
(一)截至2017年12月31日资产使用期已满(电脑满7年,其他满10年)
(二)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不能正常使用的;
2、确因技术落后而无使用价值的;
3、经技术鉴定,确属于质量低劣,技术指标达不到标准的;
4、不符合国家标准,继续使用会产生危害的;
5、因频繁使用,精度下降,功能失效,结果不可靠,达不到教学和科研要求的;
6、确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不能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而无修复价值的。
四、申请报废的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必须保证申请报废固定资产的完整性。
(二)申请报废的资产属家具类的,如在办理新增入库手续时是按整套件的,该家具应整套齐全。
(三)请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在“仪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平台”上申请仪器设备和家具资产的报废,详见附件1:“仪器设备与家具报废申请流程”。
符合报废条件的,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将按照规定程序,统一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凡未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报废的资产,应在本部门妥善保管,不得自行调剂搬动,不得自行拆卸零部件,更不得擅自进行变卖处置。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4322289;
图书馆联系人:段老师,联系电话64322219。
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