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11-30 浏览:503
各部门主管领导、资产管理员:
根据《上海师范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和《上海师范大学落实资产处置自主权的实施方案(试行)》有关规定,及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的要求,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启动2022年设备家具资产报废程序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废申请程序
请以部门为单位统一进行设备家具等资产报废申请,并提交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固定资产管理科办理。所需材料如下:
1、请填写相关申请表;(签名盖章)
2、部门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签名盖章)
徐汇校区和奉贤校区的报废资产需分两次上会,会议纪要的格式详见附件2。
3、单价达30万元的设备固定资产需要提供《大精设备报废处置专家评审报告》和《实验用品处理知识产权检查表》(附件3、4)
4、每件报废设备需要拍摄3张照片(一张带标签照片、一张资产整体照片和一张设备型号照片,照片以资产编号命名,详见附件1),报废家具可以多个资产拍一张整体照片。
二、报废申请时间
1、机动车、单批或单价达到300万元的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请于2022年3月1日前,将报废申请材料交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汇总审核。
2、其他设备家具的报废,最晚于2022年9月16日前,将报废申请材料交到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汇总审核。
3、申请截止时间以每个部门的纸质申请提交时间为准,先提交先安排分批申请处置。逾期将统一延后到下一年度。
三、设备家具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一)、(二)两个条件的可以申请报废
(一)截至2021年12月31日资产使用期已满(电脑满6年,工作站满10年,家具、电梯和锅炉满15年,其他满10年)(从财务入账日期开始计算)
(二)并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不能正常使用的;
2、确因技术落后而无使用价值的;
3、经技术鉴定,确属于质量低劣,技术指标达不到标准的;
4、不符合国家标准,继续使用会产生危害的;
5、因频繁使用,精度下降,功能失效,结果不可靠,达不到教学和科研要求的;
6、确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不能修复或修复费用过高而无修复价值的。
7、电梯、锅炉和机动车必须具有检测不合格证明。
四、低值设备(资产编号以D结尾)没有使用年限的规定,其他报废条件参照固定资产
五、申请报废的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必须保证申请报废资产的完整性。
(二)申请报废的资产属家具类的,如在办理新增入库手续时是按整套件的,该家具应整套齐全。
(三)请各部门资产管理员在“仪器设备与实验室管理平台”上申请设备家具资产的报废,详见附件1。
六、资产处暂停接受部门申请报废的情况
已申请报废的设备家具资产,经学校资产处审核同意,并通知回收,但尚未上交的部门,资产处将暂停接受该部门的设备家具资产报废申请。
符合报废条件的,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将上报校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并按照规定程序,统一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机动车和单批或单价达到300万元的其他固定资产统一呈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凡未获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报废的资产,应在本部门妥善保管,不得自行调剂搬动,不得自行拆卸零部件,更不得擅自进行变卖处置。
联系人:陈老师,联系电话:64322289;
地点:徐汇校区10号楼105室。
附件2:部门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的会议纪要(格式样张).docx
附件3:IP-640-03 实验用品处理知识产权检查表.docx
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
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