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校园环境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


时间:2009-07-03   浏览:1231


 

各学院、各单位:

为落实本市迎接2010年上海世博会行动要求,消除校园安全隐患,规范校园管理秩序,加强校园环境整治,营造整洁、安定、规范、有序的校园环境,经研究,学校决定开展以集中清理校园违章搭建为重点的校园环境整治专项行动。为切实做好此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整治范围

凡在我校区域内,自行搭建的搭盖物、附属物、临时或永久性建筑物、以及私自占用房屋、改变公共设施使用功能和使用中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均属此次整治范围。

二、整治方法与步骤

1. 对上述情况,由保卫处、资产管理处进行调查,明确整改项目、内容和责任单位,以书面形式通知相关单位。相关单位收到通知后,做好有关工作,按学校会议和书面通知告知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整改。

2.同意保留继续使用的房屋,使用单位必须与保卫处签定安全责任书,明确责任人,同时将房屋的使用性质、使用情况、居住人员报保卫处和资产管理处备案,并按规定向学校上缴水电费。

3.结合暑期学校施工较多的实际情况,为稳妥有序做好整改工作,与学校暑期施工项目无关的,责任单位必须在830前完成整改任务;与学校暑期施工项目有关的,责任单位必须在101完成整改任务。

希望各学院、各单位根据通知精神,做好该项整改工作。

 

特此通知。

 

上海师范大学

2009-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