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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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是学校国有资产综合管理部门,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认真贯彻“特色、创新、协调、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紧紧围绕学校的发展战略,承担全校的资产管理和实验室建设任务。

主要职能如下:

1、负责国家国有资产管理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贯彻落实;负责制订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和办法,检查落实制度执行情况。

2、负责学校国有资产的配置、使用、处置、保值增值、绩效考核等全过程管理,做好学校国有资产信息管理、统计上报等工作。

3、负责学校房屋、设施年度大修计划的编制、实施、管理、验收等工作,负责全校的水、电管理及节能型校园建设相关工作。

4、负责学校非经营性国有资产产权占有、变更及注销的登记、资产清查、资产评估等工作。

5、按照国家住房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和相关政策法规,负责研究制订和执行学校住房制度改革方案;对全校公用房屋进行统一管理和调配。

6、负责全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监管,包括对实验室危险化学品、放射同位素及放射装置的安全管理,负责全校实验室与实验队伍的建设与管理,包括实验室检查、评估及表彰等,做好实验室大型仪器设备的资源共享、绩效评估及信息化建设。

7、对全校多媒体教室进行统一管理,负责多媒体教室设备的维护维修管理,每年按计划更新多媒体教室内的桌椅、设备等。

8、负责学校工程、货物、服务等招投标管理,负责学校各类家具、仪器设备及部分低值易耗品的采购及固定资产管理。

9、负责学校锅炉、电梯、消防等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及安全管理,做好学校各类设备的维保维修管理等工作。